“第一书记”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调研报告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之一。为服务好这
个“中心”,去年以来,xx市直机关选派了xx名第一书记到xx县xx个村驻村帮扶、助推乡村振兴。针对“第一书记”如何更好地服务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我们深入部分市直机关、乡镇、重点村、班子软弱涣散村进行了认真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第一书记”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方面,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可以说,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发力,从驻村“第一书记”的角度,他们在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产业发展的“引路人”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道路,而驻村帮扶,引领村级产业发展,增加集体收入,做乡村振兴的“引路人”是机关驻村“第一书记”的基本职责。
乡村要振兴,基础设施必须先“振兴”。很多“第一书记”为村里修建了一大批基础设施,据统计,驻村一年半,他们共硬化道路xx公里,修排水沟xx公里,新增治安监控设备xx处,安装太阳能路灯xx盏,修建蓄水坑塘xx处,打机井xx眼,新修建生产桥xx处,清淤沟渠xx米,修建文化广场xx处,维修和新换变压器xx台,新栽绿化苗木xx万多棵,共投资xx余万元。乡村要振兴,关键还要有项目。有的“第一书记”引来了乡村振兴的新项目,xx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利用村内闲散地开挖坑塘引进了xx养殖项目;xx单位机关驻村“第一书记”为xx村引来了xx梨和xx桃种植项目,增加了村民和集体收入;xx单位驻村“第一书记”为村内引来xx种植项目;xx机关驻村“第一书记”为本村xx养殖项目开拓了市场,增加了收入等。
(二)“村两委”的“参谋长”
乡村振兴,必须要有坚强有力的村“两委”领导班子。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机关驻村“第一书记”不占“村两委”班子职位,不参与换届选举和人事关系,“第一书记”作为“村两委”关系的协商者和村级决策的“参谋长”参与乡村振兴和农村治理,为农村和谐稳定注入了新鲜血液,大力提升了村级治理水平。
在乡村振兴中,“第一书记”与村支书合理分工,发挥了各自优势。“第一书记”是从机关选派的优秀干部,有文化知识、有政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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