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乡党委议事规则
二、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的若干规定
三、乡党委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制度
四、乡党委班子成员包村驻点制度
五、党务公开制度
六、政务公开制度
七、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八、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若干规定
九、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十、村党组织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十一、乡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十三、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十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十五、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十七、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十八、民主评议制度
十九、村级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乡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乡党委工作,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在乡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乡党委是本乡的领导核心,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乡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第三条 乡党委议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第二章议事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 乡党委议事的内容范围是:
(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意见、措施;研究决定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
(二)研究和决定加强本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包括:
1.讨论决定本乡开展的重大政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讨论决定本乡所属单位的班子建设;
3.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和处理处臵党员;
4.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提交党员代表
大会的工作报告;
5.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
6.讨论推荐县管后备干部人选,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成员的职务任免;
7.研究审定向上级党委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三)研究审定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开支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包括:
招商引资、城乡规划、社会治安
【制度办法】乡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全套资料合集、工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