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归属公司资产的所有车辆。
第三章 作业内容
1、车辆管理职责
(1)车辆归口管理
A.综合管理部是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调派、维修养护、停放保管、畅通运行及车辆安全的管理部门。
B.车辆调派审核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作为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C.公司所有专职驾驶员均必须服从综合管理部所指定车辆管理责任人的管理。
D.公司所有车辆,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转让、转借和外租。
(2)车辆管理
A.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自购车之日起,需完备《车辆档案一览表》内容,此为一车一册;如该车过户、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B.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原则上由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责任人统一保管,另行驶证、保险卡、停车卡应打包管理,并随车携带。其他相关证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C.车辆证件到期或缴交年费等(年检、保险等),由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于规定日期前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并更新《车辆档案一览表》,车辆指定驾驶人有提醒的义务。如逾期未受检致遭罚款处分者,其逾期费用(滞纳金、罚款等)由综合管理部指定车辆管理责任人和车辆指定驾驶人共同承担。
2、车辆使用管理
(1)用车原则
A.公司总经理、外联副总实行相对固定用车,但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随时调配使用;其他高管依日常工作需要申请派车或享受1000元/月的车辆补贴,二者择其一,如有公务接待任务确需派车的可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派车;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再配备专车,依据工作需要一律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派车。车辆使用必须围绕工作需要,不得公车私用。
B.总经理、外联副总如若因公未开车出差岛外或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回综合管理部,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使用。选择享受车补的高管,日常上、下班及因公外出且外出地点属公司驻地范围内的,交通均自行解决;因公外出且外出地点属公司驻地范围之外的可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派车。
C.不享受车补的用车人员需提前至少半个工作日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原则为先申请先用车;遇用车申请相冲突时,申请人员应相互协调沟通,无结果时综合管理部可直接派车给优先申请的部门或个人。临时申请需紧急用车的,依当日派车状况和谐安排。对近似方向,车辆指定驾驶人、车辆管理责任人有义务考虑部门间合用,以减少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D.在公司车
【制度办法】车辆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