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继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挑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自觉履行职责使命,努力推进平安龙江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以打击促稳定,努力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全省检察机关在大战大考面前讲政治、顾大局,4200多名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省检察院坚决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及时启动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应对机制,先后研究出台6个指导意见,连续发布12个典型案例,督促指导相关检察院依法
批捕起诉郭某明、王某苓妨害传染病防治等一批重点案件。坚持侦捕诉衔接、侦诉审联动,批捕涉疫犯罪152人、起诉228人,诉判一致率100%。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细化服务“六稳”“六保”措施,及时出台2个检察司法意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林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确认疫情为不可抗力民事检察案件。疫情期间共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38人、起诉1116人,批捕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31人、起诉91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秩序。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批捕各类违法犯罪12628人、起诉30680人。针对近年来刑事犯罪特点,及时出台指导意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危害国家安全、涉枪涉爆涉毒、杀人放火强奸、“两抢一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犯罪活动。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34人、起诉6971人,批捕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犯罪2104人、起诉3629人,批捕侵犯财产权利犯罪4068人、起诉7375人。赵某林醉驾闯卡、吴某仁杀害法官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后,省检察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办案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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