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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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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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央编办、最高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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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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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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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历次
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建立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
始终确保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作出的重要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领域、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提高效能。
在理顺职能、明确分工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机构规模,规范法院内设机构设置,适当整合机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服务审判。
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司法工作特点,突出审判业务机构审判职能,充分发挥非审判业务机构服务保障职能,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合理设置。
结合法院的审级职能、办案数量、人员编制等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内设机构。
五是统筹推进。
与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有效衔接、同步推进。
三、机构设置
我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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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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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设置司法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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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审判辅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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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审判执行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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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综合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查办等工作;负责微机网络等信息化管理和使用;负责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
拟定本院基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其他工作
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