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材料收集归档规范(含材料参考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全面、客观记录党员发展工作过程,切实维护党员正当权益,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
现制定我市
发展党员材料的收集
归档规范如下:
一、材料的分类及形成
(一)入党申请
阶段
档案
1、入党申请书(见附件
1
)。由本人书写
、签名、注明申请日期
并向党组织递交。
2
、党组织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见附件
2
)。谈话记录内容应包括: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简要记录
入党申请人的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和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今后努力方向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对入党申请人的总体看法
;
谈话人签名。
3
、入党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二)积极分子培养
阶段
档案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
3
)。
2、党支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记录。
听取党员、群众、群团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3、支委会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见附件
4
)。
4、党支部
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
备案
的
报告
材料(见附件
5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
(
群团组织推优
)
情况、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以及
报告材料
等一并报
基层
党委
审查
备案。
5、
基层
党委关于
同意(不同意)
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批复(见附件
6
)。
6、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
存根
(见附件
7
)。
基层党委审查中
备案同意后,由党支部向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发放。
7、
入党
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
8
)。
8、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材料。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经培养联系人审阅并签署意见。
9、积极分子考察表(见附件
9
)。党支部每半年
就入党积极分子
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如实记入《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发展对象
阶段
档案
1、党小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的会议记录。记录党小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的内容、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不设党小组的,由党支部讨论并记录。
2、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时会前征求意见记录(见附件
10
)。不设支委会的,由党支部征求意见并记录。
3、支委会讨论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见附件
11
)。不设支委会的,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并记录。
4、党支部
进行
发展对象
备案
的
报告
(见附件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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