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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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为支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能,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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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向上争取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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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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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在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稳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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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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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在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残联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落实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初审职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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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构建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行业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法律援助格局。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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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窗口,派驻工作人员2名,配备业务用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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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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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争取省级专项法律援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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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县财政也逐年加大法律援助县级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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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县法律援助案均补贴达到了全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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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标准,年均办案数量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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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件,办案补贴发放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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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四落实”。
(二)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办案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作了具体的规定,把法律援助对象、形式、范围、条件、程序、工作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先后制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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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流程图》、《接待咨询登记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系统地规范了法律援助接待、审查、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监督回访、补助发放等工作流程,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逐步建立和落实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旁听庭审制度、法律援助监督员制度和法律援助质量档案制度,以 “七个一”工作法(一案一见面、一案一告知、一案一讨论、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卷宗、一案一补贴、一案一归档)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五个转变”,即:工作目标由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工作动力由受指派被动办案向自愿办案转变;办案主体由以社会律师办案为主体力量
【政法队伍】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