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工作动员会暨第一次联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工作动员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国电电力党委、纪委关于“大监督”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式启动公司“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工作体系,实现“三个确保一个守护”和“三个价值”有机统一,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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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宣读了《公司“大监督”工作方案》,这是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的,希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
见。
一、如何认识“大监督”的意义,就是为什么要开展“大监督”
2019
年
10
月底,中央召开了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主题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中央用一次中央全会来研究制度问题,来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是头一次。决定
共有十五个部分,其中第十四部分专题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因此,从
2020
年开始全国上下包括集团系统、国电电力各家单位都在围绕监督体系建设开展工作,形成基本共识就是开展“大监督”工作。
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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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要健全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把监督工作深度融入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还特别强调,各级各单位职能部门要注重强化“管业务就要管监督”的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监督的要求融进制度规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
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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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监督”工作提出了“三融三促”的要求,即把监督融进岗位职责,促进“管业务就要管监督”;把监督融进制
度规范,促进“有执行要求就要有监督要求”;把监督融进业务流程,促进“有违纪风险就要有防范措施”。并特别提到,这个要求不是针对纪检系统的,而是对集团所属单位党委和行政方面提出的要求。
2020
年
8
月,国电电力印发了《国电电力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了“大监督”工作,这项工作国电电力开展的是还是比较早的,到现在工作已经开展了近
2
年。国电电力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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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顾这
2
年的工作实践时曾讲到,“大监督”工作开展以来,体制机制已成型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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