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十七次全会要求,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为建设锦绣**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一、认真落实《条例》精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政治站位
1.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条例》法规学习。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县委中心学习组、县委编委会、县委编办带头学习《条例》等法规,示范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持续在《**融媒》《**党建网》《**机构编制》各大门户网站开辟学习专栏,再次掀起《条例》学习高潮。
2.坚定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归口管理。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归口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县委编办的政治属性和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意识,依法、依规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保障能力
1.制定完善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机制。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市场监管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厘清了县直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在双重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考核分工、经费保障方式和人员流动管理规范等,夯实了实行所长负责制和部门管理为主、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推动了派出机构接受驻地镇党委政府日常管理和统一协调指挥实施镇综合行政执法。
2.积极探索深化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积极探索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执法工作,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布实施镇级综合执法“三张清单”事项95项。创新建立“村社区吹哨、执法队报到,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报批城关、涧池、平梁、蒲溪四个镇综合执法队作为全市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先行试点单位,确定为副科级机构,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组织召开镇综合执法推进会议,为执法队统一配备执法装备、服装。
3.统筹编制资源服务教育事业发展。
对全县公办中小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