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盘活处置实施方案
为及时化解公租房建设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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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20
17
〕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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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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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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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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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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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住保〔
20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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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精神,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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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制定以下盘活方案。
一、盘活目标
经调查摸底,
202X
年以来因各种原因长期停建、在当前和今后没有需求、建成后受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影响,原计划保障对象数量达不到预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滞租的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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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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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进行盘活处置。
二、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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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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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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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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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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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住保〔
202X
〕28号)规定:
(一)园区配建公租房和县城乡镇公租房。受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招商引资等方面因素影响,原计划保障对象数量达不到预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滞租的,可调整为扶贫搬迁、棚户区(危房、城中村)改造、救灾、“双创”基地、文化教育、养老等重大项目的安置用房或周转用房;也可在当地有需求前,暂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
(二)长期停建的公租房。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有需求的项目,要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加大后续资金投入,尽快复工建设,尽早形成有效供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没有需求的项目,可不再继续建设,退出公租房管理,由当地政府另行规划,合理处置,项目处置后原已安排的中央补助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调剂使用或者收回,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三、盘活方式及责任分工
(一)调整为棚户区改造(危房、城中村)项目安置用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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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公租房项目600套,该项目为2010年项目,目前已分配600套,因该项目长期入住率低,按照有关规定拟调整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盘活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责任单位:王庄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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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居新城廉租房项目2212套,该项目为2011年项目,目前已分配2212套,因该项目长期入住率低,按照有关规定拟调整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盘活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责任单位:王庄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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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公租房项目二期1500套,该项目为2011年项目,目前已分配1500套,因该项目长期入住率低,按照有关规定拟调整为棚户区改造项
【工作方案】公租房盘活处置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