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整治行动专题会议,主要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集中整治我区全域内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在此,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这段时间的走访调研,我深切感受全区高层建筑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早期消防设计问题突出。
存在消防车通道狭窄,无救援场地等情况,加之私家车普及,占道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火灾扑救。
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
部分建筑消防维保经费投入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自防自救能力不足,消防设施“带病”运行,甚至瘫痪。
三是高层建筑救援难度大。
建筑高度越高,消防系统就越复杂,高层建筑内部人员众多,火灾后疏散困难,消防救援设备落后。这些问题事关我县高层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的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必须引起各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要全力推进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消防安全“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二、攻坚克难,切实提高治理水平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努力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一是严把源头管控。
要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用等情况的发生,尤其要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转包分包现象,决不能埋下隐患。
二是狠抓打非治违。
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落实监管责任,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拒不整改的高层建筑,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该关停的依法关停。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
针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的问题,要督促管理单位或物业办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
三、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同志要亲自上阵,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应急管理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抓好对全区高层建筑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经发局要依法加强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住建局要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消防大队要重点加强对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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