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作为统筹全局的中心工作全力推进,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为引领,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的重要抓手,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督查落实、宣传教育等方面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凝聚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合力,在全市上下营造“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理念。
一是高站位部署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文明城市创建当作一项系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及时研究解决创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组建并强化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功能,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市创城委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创城工作例会制度,出台《厅级领导挂钩县(市、区)共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x市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推进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办法》等文件措施,逐级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创城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城区调研督查创城工作;将中心城区划分为x个创城网格片区,由厅级领导对中心城区各网格片区进行挂片督导,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创城工作的开展;市直单位挂点社区(片区)共建文明城市,逐项落实片区内考察点软硬件设施完善,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引导等创建行动。
二是高标准落实责任。
制订出台《x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等文件,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一线考察干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在干部提拔选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对创城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当年绩效考评升一档;对责任范围内公共区域环境容貌、基本秩序长期恶化、治理不力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领导实施组织约谈、劝诫;对创城工作推进缓慢,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创城委工作部署,责成单位领导向创城委领导作出情况说明;对创
全市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工作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