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
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21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21〕26号)要求,在全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集中整治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排查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风险隐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压实风险防控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医疗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同时,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全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一批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建立完善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
二、组织保障
建立XX县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在常务副县长领导下,县医保局、发改局、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审计局、税务局、市监局及人民银行XX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医保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牵头查处并综合治理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取、套取以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牵头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经办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牵头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配套方案;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县发改局:负责将医保部门按规定推送至株洲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依托信用中国(湖南株洲)网向社会公示公开;协助医保部门推动医药机构自我信用承诺公示和信用报告在医保领域的应用。
县人民法院:负责对2019年以来涉及贪污、欺诈、冒领医疗保障待遇等刑事案件进行联合比对排查;参与追缴违法所得;提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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