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有很多耳熟能详警示世人的名言:
“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
“
千里之提毁于蚁穴
”
、
“
一失足成千古恨
”
。近日,单位支部组织集体观看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学习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材料汇编》,会后我通读了《忏悔录》一书。一件件真实生动的现实案件犹如一针清醒剂,让每一位党员同志心惊后怕;一个个血淋林的教训像一场大雨,让每一位党员同志保持头脑清醒。
十八大以来,中央
“
打老虎
”
、
“
拍苍蝇
”
力度不减,落马的官员从省部级官员、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乡镇科级干部到一般干部,查处严格,对涉及贪污腐败的官员无一放过。案件中这些罪大恶极的贪官陈述着自己的丑陋的犯罪过程,金钱、美色诱惑带来享受的同时也让腐败者们如受惊之鸟一样担心受怕,当他们落马,就意味着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失去自由和光明未来。在他们对自己腐败行为而眼中充满悔恨的泪水时,一切却为时已晚。但从他们的事迹中我们可以发现,走向违法犯罪、腐败堕落的原因无一不是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为了个人私欲而不惜去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集体利益。这些典型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
“
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
”
。官员贪污腐败,在官位上迷失了自己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
没有管住自己的贪欲。管不住贪欲心,欲望的浪潮一旦掀起,理智与底线终将被淹没。从那些落马官员腐败案例来看,绝大多数贪官开始能够义正严词的拒绝接受贿赂,但最终还是经不起诱惑掉进行贿者的陷阱,在收受第一笔不义之财后就慢慢丧失底线、习以为常,大胆接受行贿人的礼物、金钱,直到被查处才悔不当初。
二是
没有管住手中权利、慎用权力,始终把权力当作一种责任,公正办事,廉洁为公,做人民的公仆,而不做侵害人民、国家利益的蛀虫。一些党员干部刚开始对法律法规有所忌惮,但最终心存侥幸居然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谋福利,在
“
尝到甜头
”
后更是变本加厉,在错误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三是
没有管好身边人,建设好自己的
“
朋友圈
”
。典型案例中有些党员干部由于对身边人失察失管,甚至持默许、纵容、助长之态度,导致这些身边人利用干部权力或职务影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一点我们要向毛泽东同志学习: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通过学习后本人心得
2021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心得体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