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XX
-04-22实施
20
XX
-04-19发布
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
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公司
廉政档案填报和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
公司
廉政档案建档对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员工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是指纪检监察部门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能够反映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自律、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档案材料。建立廉政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摸清干部
“
廉情
”
底数,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为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考核评优等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为综合分析整体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提供有力保障。
3.2 建档对象
建档对象
包括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
4 职责
4.1 纪检监察部
4.1.1
牵头组织实施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建档对象廉政档案信息资料填报工作。
4.1.2
负责建档对象廉政档案管理工作。
4.1.3
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工作。
4.1.4
负责公司副处级(含副调研员)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个人填报信息的统一收集、报送省公司纪检监察部;
4.2 各部门
4.2.1
负责本部门内部建档对象
廉政档案个人填报信息的统一收集、报送工作;
4.2.2
人力资源部、审计派驻办、财务部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将掌握的相关廉政信息资料及时抄送纪检监察部。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廉政档案管理的原则
公司廉政档案管理遵循省公司分级管理原则,即公司副处级(含副调研员)以上干部廉政档案按要求上报省公司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管理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收集、归档和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合法、真实、安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建档对象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
5.2 廉政档案建档资料
5.2.1
个人填报信息内容包括:
5.2.1.1
负责填写《个人廉政信息登记表》,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个人受奖惩情况,个人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
5.2.1.2
个人年度述职述廉
材料;
5.2.1.3
婚姻变化情况
;
5.2.1.
4
婚丧喜庆等筹办酒席事由
情况;
5.2.1.
5
因公
【制度办法】廉政档案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