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创建绿色矿山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XX监管分局《关于印发<XX市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的通知》(本自然资〔202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资源环境特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我区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矿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1. 生态优先、协调发展。注重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统筹全区矿业发展布局,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增加资源有效供给,减少生态破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促进矿业勘查开发利用与环境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2. 政府引导、政策激励。落实对绿色矿山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不断提高发展水平,营造有利于促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切实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3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应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建设目标
拟将铁矿石资源相对集中的卧龙地区、石灰石矿产资源相对集中的牛心台地区和高台子地区打造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区域内新建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要求。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矿业勘查开发布局和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各部门应积极推进辖区内创建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做好第三方评估保障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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