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分为银行类企业国有资产和担保类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银行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我市银行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户数1户,即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国有持股情况。截至2019年底,国有资产出资XX银行27463万元,持股21360万股,持股比例10.65%,剔除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XX银行2800万元,持股3360万股,持股比例1.68%,我市国有资产出资XX银行24663万元,总持股18000万股,持股总比例8.97%。主要是:XX市建投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出资8840万元,持股6240万股,持股比例3.11%;XX市海融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800万元,持股4800万股,持股比例2.39%;XX蓝金海洋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800万元,持股4800万股,持股比例2.39%。
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情况。2019年度,XX银行向4户国有股东支付2018年度现金股利共162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为股权转让,即XX锌厂进出口总公司将600万股转让给XX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我市向5家融资担保公司出资,其中XX长城担保公司已经向省金融局提交了注销申请(目前未收到省金融监管局批复)。其余4家情况:一是XX华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投资集团出资5111万元,占比46%;二是XX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部为XX国土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三是XX大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XX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合资公司的30%股权,北京鑫利大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合资公司的70%股权;四是原XX政融担保中心,现已组建到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我市出资23000万元,其中,市本级5000万元,六个县区共18000万元,股权由省财政厅统一代持。
二、管理情况
(一)银行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以下三方面:
建章立制,体系管理。为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我市印发了《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葫委发〔2018〕60号)等文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部门职责明确,防控风险。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发展局等部门从各自职责对XX银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货币政策执行等进行全方位监管、指导工作。人民银行对其宏观审慎管理情况、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分别进行评级,提升XX银行风险抵御能力;银保监局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金融发展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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