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近期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
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管工业企业。我区高速公路合围区内的有2家重点涉气企业(其中一家正在搬迁中),一般涉气企业16家。对高速合围区内重点涉气企业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一般涉气企业每周至少抽查3家,重点检查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乡镇办驻厂员巡查等情况;对合围区外涉气企业采取不定时巡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20人次,排查企业1510家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99次,违法行为6起,已立案处罚15.1416万元。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截止目前,共接到举报案件111起,其中平台举报32起,电话举报53起,市局转办26起,办结111起,办结率100%。
二是加强VOCs治理。强化源头控制,突出重点,47家干洗店已全部完成整改;68家汽车4S店和修理厂全部安装VOCs治理设施;督促辖区所有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对12家有环评手续的涉VOCs排放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采取白天和夜间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加强管控,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4月初开展了运河区涉污企业再排查暨“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再次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67家,现166家正在停产整治,1家正在搬迁。
四是提升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效率。开展日常巡查656次,录入监管平台巡查结果共计654条;处理解决实时报警112条、处理反馈累计高值报警40条。
五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18年我市先后8次启动二级橙色应急响应和1次三级黄色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等级对17家相关涉气企业送达轮流停产、减限产通知书,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成立了早、中、晚三个日常巡查组和夜间不定时抽查组,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对未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停限产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对境内运河、小流津河等重点河流及周边企业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
二是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对未完成防渗改造的7家加油站,已经启动立案处罚程序,现正在进行。
三是加强陆源污染防治。制定印发了《沧州市运河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陆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沧运环领办字[2018]1号)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是开展“碧水2018”环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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