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
告
1.
概述
布告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使用的一种周知性公文文体。《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
“
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的事项,用
‘
布告
’”
。这就指明了布告的公开性、强制性和规范性等特点。布告主要用于向人民群众公布政策、法令、重大事件,向群众宣传禁止某些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告知某些需知道和遵守的事项等。布告的内容必须众所周知,人人遵守,违者必究。
布告有公安部门的处罚判刑布告、国家机关和行政部门公布政策、法规的布告和为专门事项发布的布告之别。前一种属专用布告,后两种属通用布告。
2.
写作要点
布告文体由三部分构成,即标题、正文和签署(落款)。
(1)
标题
通用布告的标题多由三部分组成,它的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布告)是齐全的;但也有的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类别两部分。公安机关的专用布告更多的只在标题中标明文种
“
布告
”
二字。
(2)
正文
布告的正文,因为是公之于众的,所以开头不必写受文机关与个人。直接按发布布告的缘由、布告的具体内容及结束语的顺序行文。缘由的说明一般要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布告具体内容的写作一般要分条列出,条理清楚,有话则长,话少则短,不能强求一律。布告正文的结束处一般均应用
“
此布
”
、
“
特此布告
”
或
“
此布从××日起生效
”
之类用语作结,以示其严肃性。
3.
签署发文机关(盖章)、日期。
布告是公之于众,人人须知的公文,所以具体明白、准确鲜明、通俗易懂是其基本的写作要求。
布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