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和现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措施,预防、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根据舒平安办
〔2021〕21号
《关于印发<全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救治、全救助、管得住。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看护人员及其责任,采取针对性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责任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及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各村、政府站所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XX
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政法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综治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民政办、财政所负责同志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职责分工
综治中心:负责此次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好辖区内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牵头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牵头落实救治、救助、收治工作。
派出所:负责此次摸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和信息交换工作;梳理在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安库")中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将核实或者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院;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符合录入公安库条件的患者,及时入库管控;配合卫生院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视情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对确诊并危险性评估3
【实施方案】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