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强化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促进制度刚性落实。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要围绕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问责追究,使纪律真正通上“高压电”。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有责任、有计划、有重点、有机制的责任体系,积极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区管党政正职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下级纪委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部门、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质询评议工作。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分解细化任务,跟踪推进落实,主动接受监督。
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加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驻点巡查,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约谈和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情况,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制度,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紧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必述内容,作为日常检查和驻点巡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持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十九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
【纪检系统】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讲话-7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