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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建立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制度的通知
为促进我局行政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升审批文书的规范性,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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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制度,对行政审批案卷实施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卷评查目的
通过对行政审批业务
科
室的行政审批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审批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
,促进行政审批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
二、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工作遵循发现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审批案卷进行评查,
案卷评查标准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
其中
基础标准是判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占60分
;
基础标准根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设立
13个评查
项目,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评定为不合格案卷。
一般标准是判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合理以及案卷档案制作质量的标准,占40分。一般标准
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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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案卷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案卷立卷要求
,
设立12个评查项目
,并设定相应分值。对不符合要素要求或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
评查
一般标准得分。
最后得分=60+评查
一般标准得分×
40%
三、案卷评查主要内容及实施程序
(一)基础标准评查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法律适用、受理、听证、特别规定、收费等13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
1.
实施行政审批是否正确适用法律依据;
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是否依法受理,因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是否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补正通知书;
3.
依法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是否向申请人出具了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通知书;
4.
依法不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是否说明理由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是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5.现场踏勘、专家评估、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设立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
6.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现场踏勘的审批事项,是否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现场勘验(踏勘)笔录;
7.
依法不予批准的,是否告知理由
【工作通知】XX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建立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制度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