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水窖”项目实施五周年工作总结
“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覆盖全省13个市州的67个县(市、区)、99个乡镇、203个行政村,共建成水窖(集雨场)18415眼(处),小型水利工程31处,为28374户、137217人及18万多头大(小)牲畜解决了生产生活用水问题,补灌农田15000多亩。目前,前五批项目工程均通过验收,优良率在90%以上,且运转情况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现将5年来我省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我们加强了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建立了责任明确、管理严格的组织及工作制度。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机构。2001年首批试点项目确定在我省执行后,我们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向省政府上报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的报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副省长任组长,省妇联主席任副组长,省发改委、水利厅、农牧厅、扶贫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甘肃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领导小组。我们还根据每年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各项目实施市州及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副县长)任组长,妇联、扶贫办、发改委、水电局、农业局、项目乡镇领导等为成员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领导小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项目领导网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责任明确,成立精干机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项目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建立了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妇联负责对项目的全面安排和实施;扶贫办、发改委负责配套项目的落实;水利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验收;农业部门负责对当地村民进行农业发展项目的技术培训等。同时,省上还成立了以省妇联城乡部为主体并有省水利厅工程专家参加,省妇联分管主席为办公室主任的项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核、管理、验收等工作。各项目县也成立了由水利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管理严格,健全规章制度。为严格项目管理,我们在项目实施中,省、市、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各负其责。同时,为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各项目实施县还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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