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村(社区)干部工作激励机制,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促进村(社区)干部更好的履职尽责,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
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实施村干部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工作实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促使村干部增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四大攻坚”,加快
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村(社区)“两委”成员、大健康指导员、预任制(后备)干部。
三、积分项目及内容
村干部积分制管理主要是对党委政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村干部日常考核和民主测评四个方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辅之以加减分。
(一)基础积分
共150分,主要由四部分构成:
1.常规工作落实占74分,主要是对信访维稳(9分)、人大(1分)、党建(8分)、宣传(6分)、统战(3分)、武装(3分)、农业(7分)、村级事务管理(19)、环境整治(10分)、卫计(3分)、民政(5分)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重点工作落实占68分,主要是对移风易俗(35分)、秸秆禁烧(25分)、招商引资(8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日常考核占6分,主要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作风建设、学习、考勤、出席会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民主测评得分占2分,主要是组织评议和群众测评两个方面。
(二)加减分项
1.加分项目。村干部个人因工作受到国家、省、滁州市及天长市表彰的,年度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同样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以最高分计算,当年未能及时统计的,可顺延到下年加分。
村干部个人所负责的工作受到国家、省、滁州市及天长市表彰的,本人按100%计入年度加分,村(社区)书记、主任各按80%计入年度加分,其他村干部按40%计入年度加分。
在项目征迁、土地增减挂、上级现场会召开等工作中,因工作优秀,或者各项工作中有创新项目被上级认定的,将据实进行年度加分。
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减分项目。村干部个人因工作失职受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给予扣分,年度分别按国家级扣10分、省级扣8分、市级扣5分、县级扣3分,镇级扣2分执行;个人受党政纪处分的扣5分(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村干部个人所负责的工作受到批评、通报、约谈及其它情形的,本人按100%计入年度减分,村
【制度办法】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