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领导班子2021年度自查报告
2021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重点及职能工作扎实推进(标准80分,自查得分80分)
(一)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体制调整稳妥推进。
圆满完成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为县林业局下达行政编制2名,增设森林草原防火股,强化了森林防火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配置。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
。圆满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建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强化了编制配置和职责履行。牵头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出台《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将x个试点镇的执法机构明确为副科级,梳理公布镇级综合执法“三张清单”x项,召开改革推进会议,落实执法装备和服装。《x日报》对我县镇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报道。
三是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全面完成。
明确县司法局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增加行政编制x名,确保了行政复议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新体制运行。
四是其他配套改革扎实推进
。规范报批了经开区管理机构设置,明确中共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x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副县级规格,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核定领导职数x正x副。出台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办法,理顺了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和部门管理为主、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完成了新一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由x个调整为x个,增设县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各1名。
(二)职能工作高效履行。一是市对县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修订完善《机构编制事项申办程序》,推进机构编制事项申办和编制使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在市委编办对我县《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专项督查中获得好评,整体成绩位于全市前列。
二是机构改革成效不断巩固
。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由县住建局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规范了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机构设置,优化了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设置,落实了县文旅广电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完成了县乡村振兴局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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