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
、
官僚主义
调研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
XX
“
3
·
21
”爆炸事故教训,督促全市各地各部门从灵魂深处反思和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实际行动进一步落细落实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督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研督导对象
11
个板块、
68
家市直机关单位、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调研督导时间
4
月
1
日—
6
月
15
日
三、调研督导内容
围绕《实施方案》需要整治的七个方面
26
条问题,逐条逐项对照调研督导。同时,要突出
4
个重点:
1
.各地各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关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
2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的情况。各县(市、区)紧密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服务民生、服务民营经济等重点方面;市直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着重围绕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
3
.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改纠正、长效监管、源头治理等情况。
4
.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移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以及结合工作业务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形成工作合力的情况。
四、分组安排
我委成立
6
个调研督导组,采取“
6+20
(派驻纪检监察组)
+N
(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纪委)”的任务分组模式。调研督导组带队领导由委领导担任,组长由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分组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五、方法步骤
1
.督促自查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按照调研督导内容,对已排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以及整改方案再次“回头看”,要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避免大而化之、空洞无物。此外,针对“
4
个重点”,特别是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关情况,抓紧形成台账资料。自查工作应在
4
月
5
日前完成。
2
.过堂审核
6
个调研督导组会同相应监督检查室对
11
个板块排查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以及落实安全生产大
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