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
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xx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部分地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领导同志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明确要求,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会议、省统计局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暨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和xx市统计局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暨统计法治工作会议要求,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扎实开展“四个必查”,强力推进“三个一批”,持续深化巩固纠治成果,旗帜鲜明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坚决斗争,以高质量完成专项纠治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方式
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自纠整改与追责问责相结合,案件通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一)自查自纠。围绕自查内容,对2017年以来五个方面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二)集中抽查。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数据核查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选取相关部门,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流于形式或者自查查找不出问题、纠治成效甚微等问题开展重点抽查,综合采取立案调查、直接核查的方式,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三)严肃问责。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作,探索加强统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全面梳理近年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积极稳妥提出办理意见。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严肃追责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
(四)通报警示。我镇选取近年来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集中通报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统计造假不收
【工作方案】镇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