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换届流程
一、筹备工作程序
1、基层工会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
工会组织
出具要求工会按期换届的请示,
请示报告
内容包括:单位的性质、职工人数、会员人数,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大会的
议程
,工会委员会名额设置,
工会主席
意向人选等。
2、上级工会接请示后,在一周内与组织人事部门一道对
工会主席
意向人选进行考察,并对
工会组织
形式与企业进行磋商,经研究后下发批复。
3、基层工会接批复后,成立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即可进行会员代表名额分配、选举代表等工作。
4、
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比例:
原则上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代表比例为35%左右
会员人数在100-200人,代表比例为20-35%
会员人数在200-500人,代表比例为10-20%
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代表比例为5-10%
(2)代表的条件:①本单位会员;②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③生产、工作中的先进骨干分子;④有一定的议事能力;⑤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⑥顾全大局,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3)代表的组成:工会是群众组织,其代表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代表中一线工人代表应占50%左右,女代表不少于20%,
领导干部
、管理人员、知识分子、青工都要有相应的比例。
(4)代表的产生: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为便于生产管理,可以车间、科室或班组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选举产生小组长1名,可以由班组长兼任,也可以另选能为职工说话办事、为职工谋利益的人担任)。按照下达的代表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上届委员会审核批准。
5、代表大会主席团的组成:根据全总《
工会组织
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会员人数不多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不设主席团。会员大会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二、大会工作程序
(一)确定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
1、工会委员会组成:一般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7人,201-1000人设委员7-15人,1001-5000人设委员15-21人;5001-10000人者,设委员21-29人;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般设3-5人。
3、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委员:人员按实情况确定。
工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在征求基层单位后提出,上级工会审定,经会员(代表)大会酝酿通过。
(二)准备会议材料基层工会换届大会,一般要有以下文字材料
【工作流程】工会换届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