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县人民政府文件
X府函
〔2017〕
123号
关于什么什么什么的
批复
县城管
局:
你局
《
XXXX
文件》
已
收悉,
经县
政府研究,同意XXXX,请你局
按照
XXX做好相关工
作
。
此
复
。
XX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联系人:李小毛 联系电话:0123-4567890)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发
共印5份
4.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