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基层党建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会和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学习考察暨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办发〔
202X
〕16号)、《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抚办发〔
202X
〕22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党建+”理念,着眼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理顺领导体制,强化基础功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提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效应,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小康新崇仁崭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构建以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各单位、行业、领域党建工作有机联结、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体系,使党在城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效扩大,城市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持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形成以城市为重点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社区党建工作领导体系
1.改革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系。根据(赣办发〔
202X
〕16号、抚办发〔
202X
〕22号)文件要求,成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社区管理机构,对社区实行统一管理,形成县、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三级领导体系。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规范设置社区管理机构内设机构,社区管理机构职能整合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民政局结合实际另行制定。不在城区范围内的乡(镇)所属社区,按现行领导体系运行。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对城市社区区域设置进行调整,使城区地域与社区建设同步。
2.改革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动体系。在探索构建县、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三级领导体系的基础上,同步探索建立社区“社区管理机构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党小组”“社区管理机构—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三级四层”管理体系。社区管理机构党组织一般下设社区党建办、机关党组织、综合党组织,社区党建办负责对所
【实施方案】县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