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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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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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组织建设
20**
年,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
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按照《关于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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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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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
2018
〕
38
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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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开展了全市市管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按照职能相近、方便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原则,设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监委负责的工作格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共配备行政编制
30
个,并入市纪委监委编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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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合理调配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才资
源,使干部队伍在知识、专业、年龄等方面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配备。目前派驻机构共设置纪检监察组
10
个,监督覆盖市直单位
52
个,实现了对所有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
3
人,其中组长
1
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副职)、副组长
1
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科员
1
人。实有人员共
23
人,从年龄结构上看,
50
岁以上
6
人,
40
岁以上
14
人,
30
岁以上
3
人
;
从学历上看,本科及以上
6
人;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8
人,三年以上
6
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
作规则制度,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责提供制度遵循。一是建立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工作分工机制、监督检查室指导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机制。
2022
年初,制定了《“派驻工作突破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设施保障、内业管理,以及监督执纪和依规审查调查程序等要求。打造了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内业管理示范点,通过统一材料目录、卷宗分类归档、文化图版更新等手段树立样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了内业档案管理。二是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