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近几年来乡镇事业单位用人急需,通过公开招聘时又难以招录到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决定从我县乡镇事业单位2005年分流人员中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补充部分站所工作人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竞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人员分配坚持按编制空缺情况和同一类岗位高分优先选择的原则;
3.本次竞聘上岗,目的是缓解乡镇事业单位用人急需。
二、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适应正常工作。
2.竞聘人员:全县乡镇事业单位2005年分流人员(含原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应解除而未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乡镇事业站所2005年分流人员自愿选择其中一类报名;个人生育情况不作为报名和入职的限制性条件。
3.年龄条件:男,1976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女,1981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竞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从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计划竞聘上岗5人,按县编办提供的空余编制情况,具体补员安排如下:
四、竞聘流程
(一)组织领导
县成立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潘典宏任组长,胡先兵、陈明、邓琼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安局、人社局、编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信访局、各乡镇政府、县纪监委驻民政局纪监组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竞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竞聘上岗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各乡镇组织办。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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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
【实施方案】乡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