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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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XX县围绕中央、省委政府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重要工作部署,签发《XX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8号县总河长令)、《XX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第9号县总河长令)、《XX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县总河长令),9个乡(镇)和26个成员单位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县委常委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3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2次,召开总督察会议1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湖)长制部署要求,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要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完善保障机制。签发《XX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9号总河长令)、《XX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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