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这样精学精解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各党组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我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对《条例》进行了精细研读,按
“
章、段、条
”
逐一进行了全面解析,形成了精学精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案例,现分享如下:
首先,掌握《条例》的篇章结构与条目内容
其次,逐章逐段逐条精读解析《条例》
第三,运用《条例》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精学精解案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精学精解表
2019
年
X
月
X
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精学精解案例
《条例》共
10
章
46
条,计
7200
余字,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作出
基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1
至
4
条,共
4
条组成。分别规定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目的与依据、地位与作用、总体要求和遵循的四项原则。
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
5
至
8
条,共
4
条组成,分别规定了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这个任务的总要求,党员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具体方式和学风,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要求。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第
9
至
15
条,共
7
条组成。分别规定了党员教育的七项基本任务,即政治理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知识技能共七条具体任务。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第
16
至
23
条,共
8
条组成。对
“
三会一课
”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支部主题党日、党员交纳党费、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分析党员状况、谈心谈话、党员集中轮训、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党员参加专题学习共
11
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方式进行了规范;对党组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组织党员志愿服务,激励关怀帮扶党员作了规范。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
24
至
26
条,共
3
条组
成。分别对党籍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建立党员档案的情况进行了规范。具体对取得党籍、停止党籍、恢复党籍、不能恢复党籍的情况作了规定,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建立的情况作了规范。
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第
27
至
31
条,共
5
条组成。分别对党组织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精学精解案例46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