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护武义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止蓝藻大面积、高密度疯长而引起水源水质恶化,降低蓝藻死亡后产生的有害物质对水体造成污染,确保蓝藻打捞有力有效,确保不因蓝藻暴发而导致水体发黑发臭,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9〕283号)《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武义县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应急预案》《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义县域范围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武义县供水危机的主要威胁来自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及其周边水系的污染,因此以治理水体污染为主要目标,以预防蓝藻爆发为手段,防治武义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的生态环境因蓝藻大面积、高密度疯长而引起水源水质恶化。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防控饮用水源地蓝藻大暴发、保障供水安全作为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防范和处理供水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对人民负责、让人民知情,保证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2)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多管齐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思想、物资和技术准备,组织力量开展技术攻关,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3)分工负责,协调高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针对不同情况所造成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确保高效有序运转。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响应。
(4)蓝藻打捞工作坚持“属地三包,全面覆盖,专业打捞,政府购买,集中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机械化打捞与人工打捞相结合,专业化打捞与群众打捞相结合,堆场堆放与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科学监测预警与应急应对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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