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为加强
XX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全港航系统正常工作秩序,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系统被网络媒体登载有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权力监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舆论层面的回应。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2.
分级响应,有序应对。
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组织机构
1.
成立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
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应对不良舆情信息发布方案、发布口径、原则、内容及范围;审定统一的新闻发布稿;确定接受媒体采访的相关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舆情信息的监测、搜集、整理、研判以及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的具体工作。
四、分类处置
1.
一般网络舆情。
指网民在网络平台对港航系统政策、管理或其他重要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
(
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
50
条
/
篇
)
,且未有主流媒体
(
电视、报刊
)
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2.
较大网络舆情。
指涉及有损单位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
(
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等均在
100-500
条
/
篇
)
,评论也有数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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