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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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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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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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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20XX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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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9〕10号)的要求,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根据中央财政下达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任务,为管好用好资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成为振兴乡村、脱贫攻坚、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树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
二、任务目标
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通过清理排查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使我县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社建设深入实施;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力争到2021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累计达到10 家以上,省级示范社达到 24 家以上,市级示范社达到 3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