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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
月
29
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镇发生,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工作目标
对全
镇
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
“
四方责任
”
,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
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三、
整治任务
(一)
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范围为全镇行政区域的所有自建房屋,
聚焦
“
四无
”
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
空间
进行开挖的自建房
屋等。尤其是重点排查将自建房屋改建改用为
宾馆、
饭店、
集贸市场、
学校、养老、
医疗卫生场所、宗教活动场所
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
清单
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
房屋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建筑等
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
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
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
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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