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服务期限
乙方的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限届满前,双方就继续提供劳务达成一致的应另行签署协议。
第2条
服务内容和要求
甲方聘用乙方提供
服务。具体服务要求按照甲方提出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3条
劳务报酬
(1)
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甲方每月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
(2)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自其劳务报酬中扣除如下款项:
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
2、
乙方借用甲方且尚未归还的借款;
3、
甲方垫付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4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督、管理。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3、
甲方应为乙方工作提供适合的工具、环境。
(2)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
2、
乙方应保证本人身体健康条件符合甲方所需劳务的要求,并确保具备胜任甲方要求工作的相关技能。
3、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名誉、利益的行为。
第5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
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甲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
甲方认为乙方不具备工作要求的基本技能或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提供劳务或者患有不宜继续工作的疾病的;
2、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3、
其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出现。
第6条
法律责任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因客观因素或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产生的各种损失,双方相互免责。
(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因其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疾病、个人工作失误等)或第三方原因而导致的各种伤害,由其本人或相关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人身损
劳务合同(通用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