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国企是清廉建设中清廉企业单元的重要内容,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把全面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逐项明确完成进度、攻坚目标和责任主体,坚决打好全面建设清廉国企攻坚战、持久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引领清廉国企创建方向
(一)强化顶层设计,做实谋篇布局。
集团公司在市属国企中率先召开“清廉国企”建设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广泛动员,精心部署。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大水务”“大环保”两大核心主业特点,制定彰显集团特色的实施方案,提出“1315”行动计划,即“围绕‘清廉x’1个主题,以廉洁经营、廉洁管理、廉洁发展为主要内容,部署15项举措”。以政治监督、权力监督、干部监督、廉政教育为重点,推动“清廉X”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全过程。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集团公司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将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年度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评议的重要内容,每月开展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治理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清廉国企创建工作启动以来,集团公司党委持续深化对清廉国企建设的政治摆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91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集团公司纪委通过“一月一清单”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17次,现场调研监督11次,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三)细化任务分解,压实主体责任。
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抓系统、系统抓”专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牵头研究制定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以“一月一提示单”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扛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四)深化问题整改,巩固发展成效。
集团公司及时对标上级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点评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对市国资委党委点评集团公司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按时按质开展整改工作
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