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营造环境法治化建设情况汇报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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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深入推动法治与营商环境的结合,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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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上半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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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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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年度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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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实现“双过半”。上半年,我区新开工重特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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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其中服务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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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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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完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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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
一、良法善治,营造坚实可靠制度环境
1.建立完善营商环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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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最迫切的法治需求入手,精准施策,研究出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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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高质量服务企业“十个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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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张謇式”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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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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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创新型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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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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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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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等政策文件,从企业权益保护制度建设、政策环境营造、涉企法律服务等方面赋能助推发展。区领导,园区、镇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建立“海企通”平台、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使面对面、点对点服务企业常态化。建立拟开工重特大项目跟踪推进机制,对纳入跟踪推进的在手成熟重特大项目,做到每周一次进度汇总、半月一次集中会办、一般问题即时即办、疑难问题办结不过周。上半年,我区协调解决胜宏线路、中新工业绿岛、海螺水泥循环经济产业园、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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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等一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环评审批、湿地置换、能源指标等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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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把公平竞争审查贯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过程中,将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违法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是否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作为合法性审核的重点,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相关内容,及时依法作出处理。近年来,共对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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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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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涉及产业、企业发展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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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份拟签约的区政府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同时,积极参与省、市在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合理意见吸收采纳,树立平等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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