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我县养犬管理工作高效高质开展,进一步推动《X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地见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因违规非法养犬引发的突出问题,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强化各级各部门协同机制,构建“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养犬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指挥相关工作实施。
组 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住建局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市场监管局局长
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民政局副局长
财政局副局长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卫健体局副局长
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
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负责全县养犬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管理、指导、监督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副局长孔庆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治安大队负责人赵璟璧兼任。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养犬管理电子档案和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养犬工作信息化管理和档案资料标准化,实现管理系统全流程覆盖,全环节监管和部门间信息共享。规划和确定养犬登记场所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养犬登记、年检等相关工作;建立流浪犬收容场所和专业流浪犬收容队伍,组织开展流浪犬收容、留检、认养等相关工作。(公安局)
2.规划和确定犬只免疫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犬只免疫登记、接种等工作;制发犬只免疫牌、免疫证;制定犬只免疫流程、标准,组织开展犬只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明确收容场所建设标准,并做好审核验收工作;加强对犬只诊疗场所相关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场所管理和经营活动。(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制定相关措施办法,充分激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参与养犬管理积极性,充分发
【工作通知】关于印发X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