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拖星”现象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新表现。“拖星”干部是群众对于个别干部和办事人员不作为、假作为、冷作为和少作为特征的准确总结,也是人民群众对于党和政府提出的新考验。自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被广泛运用以来,科层官僚制组织构成了当前人类社会合法行政组织的基本形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以更加多样、隐蔽、复杂的形式出现,以其顽固性和长期性变异出新的表现形式,对国家、党和政府造成了严重危害,疏远了党和群众的关系,侵蚀了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损害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必须在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的双重增量逻辑下建立完整系统的治理体系,治本防变。
一、“拖星”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新表现
在新形势下,“拖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拖星”干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主动利用职权为谋取个人私利或因个人能力不足而拒绝承担责任,其实质是不敢担当、不敢作为、惧怕犯错而不作为、假作为,在不当的利益驱使和利己的动机下采取“拖”字诀,结果将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抛之身后,违背了干部的初心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来说,“拖星”表现为:为了利益主动“拖”、能力不足消极“拖”、怕担责任甩手“拖”、害怕困难躲着“拖”。
为了利益主动“拖”。
主动“拖”的实质是寻租,主要指个别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向服务对象以命令、暗示等方式非法谋取利益、满足个人私利。这部分寻租利益的来源一般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部分。首先是体制内部的主动“拖”,主要发生在不同权力主体的内部互动过程中。一项职能的实现需要政府内几个或多个部分的协调配合,而职能部门本着“做好打配合,做差也担责”的想法往往以程序繁琐、需要上报为由进行拖延,迫使其他部门或在利益上让步,或主动通过利益输送来配合工作,“拖星”干部往往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拖”牟利。这种“拖”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破坏了政府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比如,在官员晋升考核和行政事务的处理上往往就容易发生“拖”的行为。在体制内部的官员晋升考核体系中,上级领导的意见对下级官员的晋升与否掌握着重要的评判,在程序不够严格规范或下级官员的政绩难以量化的情况下,部分上级领导便利用自身所掌握的重要评判权迟迟不给应该晋升的官员以上级意见,或以各种事由和旁敲侧击来拖延程序,明示或暗示下级向上级输送利益,其结果使得依靠政绩标准的官员晋升考核体系变成了体制内的晋升买卖。其次是体制外部的主动
警惕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变种调查研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