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一、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情况
(一)扛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着力打造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步署、同研究。
(二)抓好学习强化宣传教育。
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抓好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党组会、党政工作会、支部“三会一课”以及"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主要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头脑,以党的先进性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切实树牢"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理念。
(三)落实"五项制度"防范化解风险。
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落实"五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凝聚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调动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具体负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每天及时查看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平台,注重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及时搜集、研判、处置涉及商贸流通领域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事件和不良言论,对敏感问题及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
(四)完善机制接受评议。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对2023年度县委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成立专班,全面落实整改,对单销号,确保问题清零。
(五)加强阵地建设规范管理。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善了意识形态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意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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