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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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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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16日山西吕梁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做出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XX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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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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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扼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XX县自然资源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对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的违法##paidbegin##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维护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二)明确工作重点。重点检查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设计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露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即将淘汰关闭、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我局组织矿管股工作人员开展2次大检查,对13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台账并及时完善和运转。
(三)加强监管力度。结合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企业监管台账,着力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不定时常态化的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四)积极宣传引导。结合各类活动,我局采取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同时,全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效排除事故
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有重名 46276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