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行为,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增强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快速、及时、有序处置,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定,结合全市交通系统实际情况,为便于开展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制定《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综合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综合应急预案》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2、本《综合应急预案》适用于配合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执行应急工作任务,用于发生在新郑市交通运输范围内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公交客运、出租等交通运输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3、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
共服务职能,把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的减少交通运输领域
突发事件带
来的人员伤亡等各种危害作为首要任务,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2、 健全机构、部门协作。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多方联动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五)预案分类
1、《综合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由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并公布实施。
2、《应急专项预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涉及由于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的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等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桥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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