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百日攻坚”
行动
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查处拆除各类违法建设,特别是危害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张岳峰书记5月9日督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示精神和省住建厅《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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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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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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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
安办〔2022〕
XX
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0年度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及常态化巡查防控以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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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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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对各类违法建设进行再排查。按照属地负责与部门协同、先易后难的原则,重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做到摸排发现的存量违法建设全部清零,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群众举报明显下降,基本消除安全风险,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实现“减存量、零增长、建机制”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开发园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开发园区成立专门组织机构,配强工作人员。
三、整治范围
(一)排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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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XX县
、
XX
县、
XX
区、
XX
区、
XX
区、
XX
经开区、
XX
高新区、
XX
新区(以下称各责任主体)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重点类型
1、继续巩固提升2020年度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重点整治的以下5类违法建设:
(1)危害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2)重大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3)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的违法建设;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
(5)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大型户外广告。
2、省、市整治方案中明确的6类房屋中的违法建设;
(1)经营性自建房;
(2)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自建房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
(3)
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