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牢固树立红
线意识和安全发展
观念,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校安全、人人参与学校安全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和重点范围
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寄宿制学校和有食堂、校
车的学校为重点。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
四、方式方法
这次活动采取各学校自查自纠和各职能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教体局
将联合各职能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专项督察和暗访。
五、主要活动
(一)切实抓好学校安全教育。
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知识“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防灾减灾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教育活动,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校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防不法侵害和爱路护路等专题教育活动。综治部门要组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等部门进一步落实选派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治辅导员制度,法治辅导员要定期参加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学校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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