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
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传达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分别于2018年3月5日至3月20日和3月3日至3月15日在北京召开。
一、会议概况
(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这次大会共有十项议程,第一至第三项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第四项、第五项议程是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监察法草案。第六至第八项议程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九项议程是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十项议程是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大会期间共举行八次全体会议,3月5日上午举行开
幕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3月9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月11日下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3月13日上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说明。
3月17日、18日、19日上午,大会分别举行第五、第六、第七次全体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这几次全体会议后,分别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3月20日上午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大会的最重要成果和最重大历史贡献,就是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体现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领导体制的制度安排,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筑牢坚实的政治根基、组织根基。这次会议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心声、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增进共识、振奋精神、鼓舞干劲,进一步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
20180320两会精神和中央领导人讲话精神传达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