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常见舞弊手法汇编(共148项)
一、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业务常见舞弊
1.隐瞒收入:舞弊者在收到现金收入时,不向交款者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或将相关票据撕毁,随意隐瞒收入,收入不登记入账,以达到贪污企业现金的目的。
2.虚列支出:舞弊者虚列支出,如虚列职工薪酬等,将虚列支出的现金占为个人所有。
3.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舞弊者在登记日记账时,故意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将余款装入个人。
4.利用假复写贪污:舞弊者利用假复写的方法,即在复写纸的下面放置白纸,存根联是一个金额,开出的实际收入金额或付出金额是另一个金额,往往是将收入款的存根联比实际收到的款项写小,将支出款项的存根联比实际支付的款项写大些,从而将差额贪污掉。
5.混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舞弊者将收入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户,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这样现金日记账上的现金收入额就小了,支出的金额就大了。
6.借款不入账:通过这种虚列的方式以达贪污企业现金的目的,舞弊者利用为企业借款的便利,将借入的款项不上交入账,并将借条的存根撕毁,达到侵吞企业款项的目的。
7.涂改原始凭证金额:舞弊者为了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往往会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或原始单据上的漏洞涂改原始单据的金额,故意把收入的金额改小,把支付的金额改大,将差额收入个人。
考虑审计项目的类别,采用有针对性的审计方法,从而发现各类相关的舞弊行为或重大案件,降低审计风险。
(二)银行存款业务常见舞弊
1.私自提现: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没有经过相关责任人同意就擅自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提取现金后不留存根,也不入账,而是把企业的现金占为已有。
2.公款私存: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的收入款存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3.挪用公款:舞弊者为了达到挪用企业资金的目的,往往会以
“
预付账款
”
的形式,从企业账号将款项转入到个人银行账户,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混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舞弊者故意将银行收支业务和现金收支业务混淆记录,如收到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
户,或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从而达到挪用企业库存现金的目的。
5.转账支票外借:舞弊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的转账支票借给外单位使用。
6.利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舞弊者为了帮外单位套取现金,而利用企业的银行账号。比如,外单位将转账支票存入企业银行,舞弊者再从企业取出现金转付给外单位。
7.将企业账户外借:舞弊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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